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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年轻的婶婶婶

1、怎样写家庭亲情类作文?

我和婶婶之间的关系可能在许多方面都与常人不同。第一次见到婶婶时,我大约只有六岁左右。她和我的妈妈是妹妹,但是她比妈妈年龄大了好几岁。从我印象中的第一次见面起,婶婶就给我带来了深深的印象。
我的婶婶是个性格非常开朗的人,喜欢笑而且总是给人一种很自信,很有风度的感觉。她不仅风姿绰约,还是一位非常有文化的人,会弹琴、写作、唱歌,把很多人十年寻找不得的才艺,都集中于自己身上。
婶婶每次来我们家里,都会给我准备许多小礼物,让我感受到她对我的爱和关心。她还常常教我许多事情,包括如何做一个好孩子,如何做一个有用的人,如何学会感恩,并且手把手地教我做菜、裁缝、创作等等。
我和婶婶的这种亲密关系,对于我来说是很特别的。在家人当中,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,一个可以安慰我、支持我、善解人意的人。婶婶就是这样一个人。当我感到困惑时,能够与她交流,她总是耐心倾听,给我提供建议,帮助我渡过难关。
我们俩之间的这种关系,即使在我慢慢长大成人之后,依然有所保持。每次我回家,都会拜访婶婶,和她聊聊天,吃吃美食。她每次都会问候我,关心我的生活情况,甚至会给我买些小礼物,让我感到温馨和爱意。
当然,如同每个人的亲友关系一样,我和婶婶之间也有过摩擦和意见分歧。但是,这种分歧只是在一瞬间露面,随后便很快消失。无论发生什么事情,我们之间的亲情不会被真正的矛盾所摇摆。
总的来说,在我的生活中,婶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。她是我的良师益友,我的榜样,我的精神支柱。她带给我的关爱和鼓励,让我更加成熟和自信。我非常感激她的存在,也会一直把她的爱和关怀珍藏在心底。
为了纪念我们俩之间这份深厚的感情,我也想以此篇文章来表达对婶婶的感谢之意。我希望,从今往后,我们母子俩的关系能够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亲密、互相支持的态度。同时,我也希望每位读者,在看完这篇文章之后,能够找到自己身边那些与自己关系特别亲密的人,向他们表达自己的感激和情感,分享彼此的生命经历,一同勾勒出美好的人生画卷。

2、海勒根那马背上的奥登美文摘抄

  我叔叔奥登曾经是阿鲁科尔沁最好的牧马人,他有多厉害呢?这么说吧,他的套马杆若在马群中认准哪匹马,就像鹰在高空锁定一只狡兔,从不会失手。他还可以搬着马鞍子追赶狂奔中的马儿,然后一跃而上,在马背将马鞍固稳,系好马肚带。会骑马的人都知道,后面这个马术难度不亚于演杂技的人飞在险境自己系安全绳。可我要说的是,就这么一个马背骄子,在我们家乡,他的遭遇一度成了谜,至今想起来还令人唏嘘。
  那个年代距离我们并不遥远,彼时,我们查干敖包大队还施行牧业,兼以种田。祖父时任牧业生产队队长,他四十岁得了奥登这个小儿子,又喜欢又娇惯,还没等奥登蹒跚学步便把他带上了马背。据大人说,那时我叔叔奥登根本不和小伙伴玩耍,整天跟在一群小马驹后面撒欢儿尥蹶子,打尘滚刨地,有段时间甚至和它们挤在一起裹母马的乳头吃奶,仿佛他是另一匹小马驹。等到奥登长到十五六岁辍学当了马倌,更与他的马群形影不离了。他的马背技艺就是那时练就的,连老马倌都自愧不如。
  一年春天,阿鲁科尔沁刮起白毛风,好多生产队的马群都被狂风暴雪席卷跑了,马倌们束手无策,只能缩着脖子倒拖套马杆尾在马群后面。那场雪下了两天一夜,马群有的跑到了山西,有的跑到了河北。春雪不像冬雪,冬雪像沙石,落在身上扒拉扒拉就掉了,春雪好似乌日沫一样黏人,把马倌浑身浸得透透的,到了夜晚衣物冻成了盔甲,人都变作了带包装的冰棍……好多天过去,能活下来的马倌陆续赶着马群回到故乡,却不见查干敖包马群的身影,人们猜测凶多吉少,特别是奥登,他还是个黄嘴丫未褪尽的少年。我祖父嘴上不说,心里焦急,每日去到村子南边的敖包山上,跪在高高的白石堆旁,不停地给长生天磕头。第九天傍晚,祖父远远地望到一群马儿震天动地般归来,夕阳都被纷乱的马蹄踏破了,涂得半个天空鲜红一片。再近些,只见马群浑身泥垢,挂满冰溜,紧跟在后面的就是我的少年叔叔,他斜跨海骝马,歪戴帽子敞着怀,两匹从马拉着杨树枝条做成的爬犁,上面躺着的正是两个同去的老马倌……
  据说,那次我家乡的马群一匹也没少,奥登叔叔第二天去查看马的数量,竟然将三百多匹马的名字一一叫了个遍。
  时代的车轮却比马群跑得快。不知不觉,青草又漫过几次马蹄子,奥登的嘴唇也生出青草似的胡须,他娶了邻村最美的姑娘葛根做了妻子。祖父老了,牧人们就要推举奥登当牧业队队长,一切看起来都顺风顺水,让人始料不及的事情却发生了——阿鲁科尔沁所有生产队一夜间解散,牛马羊群和田地、草场统统分给了个人。村落再不需要马倌,草场被切成碎块,这让我叔叔好不适应,不得不放下套马杆和一身“武艺”。这且不说,他还要亲眼看着自己熟悉的马群被精打细算的村民陆续卖掉;而那些网围栏圈起的草场呢,没多久就大部分被改做农田,种上了青储饲草和高产值的农作物。再后来,就连查干敖包村的标志——敖包山上的白石堆也被拆掉,用牛车拉回家去做了地基,垒成了院墙。于是,从那时起,我们家乡就逐渐变成以农耕为主、畜牧为辅的地方了。
  祖父连同我父亲、奥登叔叔共同分得了一匹马、两头耕牛和几十只羊。那匹四岁海骝马是奥登在生产队的坐骑,是他的心头肉,奥登用了两匹马的名额才换得了它。海骝马膘肥体壮,浑身雪白,像银子一样铮亮,四蹄和鬃尾却是黑色的,奔跑起来像风一样快,真是一匹难得一见的好马。那段时间,不做马倌的奥登叔叔,每天照例去野外遛马,只管把尘土从东山掀到北山,再从北山掀到天边,田地里的活计他一手不伸,也漠不关心,好像那些与他没半点关系。对此,我父亲巴雅尔很是不满,私下总和祖父发牢骚,怪他的弟弟游手好闲。
  “阿爸,你想让奥登成一个二流子吗?”巴雅尔说。
  “他不是在放牧咱家的羊群吗?”祖父汗流浃背地拄着农具。
  “那几十只羊根本用不到一个劳力做羊倌,田地里的活计才缺帮手呢。”
  “嚯唉,你弟弟从小放牧,他的手握不得锄头……”
  “可我们也不是天生就会干农活儿呀?”巴雅尔气恼地说,“阿爸,你就娇惯你的老嘎瘩吧,早晚有一天他会被你惯坏的。”
  话真让我父亲说中了。有一天,叔叔奥登又有了任性之举,他和谁都没商量,自作主张,把我家羊群赶到集市上,不分贵贱,换成了十几匹马。当他若无其事地带着高矮不等的马群回到家时,祖父的鼻子差点气歪了,要知道,马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农区已没什么价值,它耕田不如牛,繁殖力不如羊,肉又不值钱,四个铁蹄子最能糟蹋草场。
  “我的活祖宗,你这是作什么妖啊?”祖父问奥登。
  “没有啊,阿爸,我要养马。”奥登一脸无辜地说。
  祖父无语,愤愤地摔了饭碗,气哼哼而去。
  从那以后,我叔叔奥登的屁股就像长了钉子,钉在了海骝马的马背上,和他的马群四处游逛,仿佛他是过去的章京大人,到处视察他的领地。
  “奥登,你天天骑在马背上去喝西北风吗?”祖父不再坐视不管。
  “我在看护马群啊,阿爸,”奥登挠着脑袋说,“再过上十几年,咱们家就有大马群了。”
  “我看等不上十几年,你就把老婆孩儿饿死个屁的了。”祖父夺过他的套马杆,用膝盖折成了八段,顺手撇到一边去,“明天和你哥哥一起下地干活儿!”
  “那谁来看管马群呢?”奥登眨巴着眼睛问。
  “明天我就找老客去,把它们全都卖掉!”
  听了这话,那天晚上奥登和他的马群连家都没回,直到第二天、第三天……心无芥蒂的奥登叔叔先去了罕乌拉森林,在那儿呆了十几天。他找来最好的两根柳木,先用湿牛粪捂软,再放进河水里浸泡、捋直,连接一处;杆梢部分用楠木枝制成,套索用的是海骝马的马尾。一根新的套马杆做好了,伸展起来大概有黄昏的影子那么长。有了新套马杆的奥登倒没有远走,只在周边几个村落的公共草场上转悠。许是怕祖父跑来卖掉他的马群,我叔叔干脆连马背都不下,无论白天和夜晚,即便困觉他都要在马上,那是他从盗马贼那儿学来的,一有风吹草动,随时准备逃跑。
  自那以后,我叔叔奥登成了一个马背流浪者,再不回家。
  葛根婶婶去找他。年轻的婶婶彼时已有身孕,肚子像气吹的一样隆起来。奥登又是怎么做的呢,他看到自己的女人远远走来,就驱着马群走向远方,只给她留下一个尘土飞扬的背影。葛根一边哭泣一边呼喊他,哀伤的声音在旷野里发出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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